托自然資臨用審查〔2025〕2號
關于《申能新疆塔城托里縣135萬千瓦風電項目臨時道路、吊裝平臺臨時用地
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審查意見
申能托里縣新能源發(fā)電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托里縣自然資源局組織五名相關行業(yè)專家組成評審組,對《申能新疆塔城托里縣135萬千瓦風電項目臨時道路、吊裝平臺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以下簡稱《方案》)進行了審查,經審查,現(xiàn)提出以下意見:
一、專家組一致認為《方案》基本符合《土地復墾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的復墾目標明確,損毀土地預測分析依據比較充分,提出的復墾質量要求符合實際,工程措施與工程設計基本可行,費用測算合理,原則同意《方案》。
二、申能新疆塔城托里縣135萬千瓦風電項目臨時道路、吊裝平臺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涉及托里縣轄區(qū)、多拉特鄉(xiāng)草場。《方案》涉及復墾責任面積214.0556公頃,實際土地復墾面積為214.0556公頃,復墾率為100%。確定靜態(tài)總投資為2745.4233萬元。
三、請你公司依據《方案》確定的復墾費用、相關規(guī)定或約定,與損毀土地所在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雙方約定銀行,切實做好土地復墾費用使用監(jiān)管協(xié)議簽訂工作,并按照規(guī)定或約定時間及時足額預存土地復墾費用。
四、該項目由你公司全部承擔土地復墾費用并計入生產成本或建設項目總投資,并按照《方案》確定的工作計劃和土地復墾費用使用計劃,按程序提取資金實施土地復墾,及時復墾損毀土地。該《方案》服務期限為5年3個月(2025年6月—2030年8月)。請按規(guī)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年土地復墾履行情況,接受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jiān)督檢查。
五、《方案》通過審查后,要嚴格按照方案計劃和內容實施,不得擅自變更。如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項目性質、規(guī)模、地點、范圍或者所采用的工藝發(fā)生重大變化的,請你單位按照規(guī)定重新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并報原組織審查通過
土地復墾方案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
六、按照“誰損毀,誰復墾”的原則,該項目土地復墾 任務完成后,你單位應向所在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 書面驗收申請,由負責組織驗收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相
關單位對復墾計劃完成情況、復墾工程量、管護措施等方面
進行驗收。
七、托里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復墾項目實施全過程進行
監(jiān)督、檢查,確保復墾土地得到合理利用。
托里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4月25日